青海省体育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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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经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

  第三章  体育赛事活动的规范

  第四章  体育赛事活动服务

  第五章  体育赛事活动监管

  第六章  附 则

   为规范青海省内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以及《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体育赛事活动,是指在青海省内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统称。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体育赛事活动服务。

  青海省体育局负责全省范围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

  青海省体育总会,各市(州)、县(市、区)体育总会,各体育社会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负责服务、引导和规范相关体育赛事活动。

   体育赛事活动举办要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工作大局,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绿色、节俭的原则。体育部门应当为体育赛事活动的举办创造条件,支持引进重大体育赛事活动,鼓励融入或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满足社会公众的多样化需要。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本办法所称主办方是指发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承办方是指具体负责筹备、实施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协办方是指提供一定业务指导、技术服务、物质及人力支持、协助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申办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照程序报批。

  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报国家体育总局或国务院审批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报青海省体育局备案。

  青海省体育局主办或共同主办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青海省体育局相关单位、省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或与各地共同主办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需列入青海省体育局外事活动计划,青海省体育局报外事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审批,并向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各地主办,或与青海省体育总会、青海省体育局相关单位、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共同主办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由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审批,不列入青海省体育局外事活动计划,但应报青海省体育局统一向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其他商业性、群众性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外事手续。

  参加以上体育赛事活动人员的来华相关外事手续,按照“谁审批谁邀请”的原则办理。

   申办全国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申办成功后向赛事举办地省、市(州)体育部门备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以及青海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各组织或个人可向主办方申办。

  各地人民政府以及各地体育部门主办的所辖区域内的综合性运动会自行制定申办办法。

   青海省体育局主办或与青海省政府其他部门联合主办的省级体育赛事活动,各组织或个人可向主办方申办。

  青海省体育局相关单位、省级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主办的全省性或跨市(州)的体育赛事活动,各组织或个人可向主办方申办。

   健身气功、航空体育、登山、搏击等运动项目的体育赛事活动,另有行政审批规定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青海省内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经青海省体育局同意,依法设立省内代表机构,并报青海省公安厅备案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除第九、十、十一条规定外,青海省体育局对体育赛事活动一律不做审批。需青海省体育局审批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在体育赛事活动开始前15个工作日将办赛申请、赛事方案、竞赛规程、安全方案、应急预案等材料报送至青海省体育局。

青海省体育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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